国家二级运动员的称号自 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2010年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一定成绩即可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这一标准取代了之前由国家体育总局于2005年10月1日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具体申报条件通常包括在全国或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例如在贵州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广东省青少年艺术体操锦标赛等赛事中获得相应名次或成绩。

建议关注所在省份或市的体育局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比赛成绩申报和证书授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