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9年级学生转学校的流程如下:

申请阶段

学生监护人需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向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审核阶段

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办理转入手续

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

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存档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

建议:

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建议先咨询转入学校和教育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多次往返。

注意转学申请的时间节点,通常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办理。

保持与转入学校和教育局的沟通,确保转学手续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