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值。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级速算扣除额 = 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 × (本级税率 - 上一级税率) + 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本级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前收入减去起征点(5000元)和各种扣除(如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2. 计算本级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
3. 使用上述公式计算本级速算扣除额。
例如,假设某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元,适用税率为20%,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上一级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则本级速算扣除额为:
\[ 20000 \times (20\% - 10\%) + 1410 = 2000 \times 10\% + 1410 = 200 + 1410 = 1610 \]
因此,该人的速算扣除数为1610元。
通过使用速算扣除数,纳税人可以更快速地计算出应纳税额,避免了复杂的计算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