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去筹”是指 学校处于筹备和筹办的状态。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学校已经具备大学的条件和实力,但由于一些手续正在办理,因此仍然使用原名,并且加上“筹”字来表示其筹建状态。

例如,2003年批准的5个国家实验室(如中科院物理所、清华、北大、华科大、中科大)虽然已经被科技部文件批示成立,并且国家每年拨款,但由于国家实验室的验收标准迄今还存在争论以及体制问题,这些实验室仍然处于“筹”的状态。

因此,当提到“学校去筹”时,通常是指学校正在筹备和筹办过程中,尚未正式获得所有必要的审批和手续,因此使用原名并加上“筹”字来表示其筹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