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
级差为21或211。
北京科技大学:
级差为2或1,规定不清晰。
北京化工大学:
级差为二级,首级不超过2分,次级不超过首级。
北京邮电大学:
级差为11。
北京林业大学:
级差为31。
中国传媒大学:
级差存在。
东北电力大学:
级差存在。
东北师范大学:
级差存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级差存在。
江苏科技大学:
级差存在。
南京工业大学:
级差存在。
山东大学:
级差存在。
中国石油大学:
级差存在。
上海财经大学:
级差为33111。
华东政法大学:
级差存在。
建议: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在录取时存在志愿级差,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志愿顺序。
由于信息来源的置信度不一,建议进一步核实各高校的具体招生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