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经济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赋税徭役制度

张维训研究了“三五取丁”制度,认为这是魏晋南北朝徭役征发的重要形式

西晋的“户调之式”也被重新审视,研究者认为其是赋税的标准形式

曹魏时期,由于天灾战乱,社会受到破坏,经济衰退,大量农地荒废,部分豪强世族建立坞堡以自卫,并逐渐形成自给自足的庄园制度

东吴孙权实行屯田制,江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得到发展

北魏时期,实行“宗主督护”制,后来改为三长制,负责清查户口和征收赋税

北魏还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男子15岁以上由国家售给桑田20亩,露田40亩,女子也售露田20亩,一夫一妇征收调帛一匹,租粟二石

土地制度

曹魏屯田制:曹操实行屯田制,将荒芜的田地分配给士兵和农民耕种,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西晋占田制:西晋时期实行占田制,规定农民占有的土地数量,并允许农民保留部分土地归自己所有。

北朝均田制:北魏时期实行均田制,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农民需向国家交纳地租。

士族庄园经济和寺院经济

士族庄园经济:士族享有特权,拥有大量土地和人口,形成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

寺院经济:佛教盛行,寺院也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对当时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水平较低,但各民族经济交流加强,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占主导地位。

货币与金融

魏晋南北朝时期,货币制度受到很多影响和挑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货币政策和措施进行改革和调整

民族经济交流

各民族经济交流加强,民族大融合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经济制度以农业为基础,实行屯田制、均田制等土地政策,赋税徭役制度复杂多变,士族庄园经济和寺院经济占有重要地位,商品经济虽然水平较低,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有所加强。这些经济制度在动荡的政治环境中得以存在和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