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的高考投档录取规则如下:
投档比例
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不超过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
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投档顺序
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高者优先,遵循志愿。轮到该生投档时,从第一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开始依次检索该批次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一旦符合投档,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同一批次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均无效。
投档成绩
普通类: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艺术(非“校考”)类:在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体育类:在考生高考总分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投档程序
对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所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尚未投档满额)时,即将档案投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志愿就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院校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补充投档。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专业特点及自身成绩情况,合理选择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