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和外语: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总计450分。每科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满分为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两门,每门满分为100分,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成绩。等级赋分具体方法是将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同,再将各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

总成绩计算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将语文、数学和外语的原始成绩相加,总分为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将首选科目的原始成绩加上再选科目的赋分成绩,总计200分(如果考生选择的是两门再选科目,则取高分两门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与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之和,满分为750分。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要充分了解并掌握这种计分方式,合理分配复习时间和精力,确保在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中都能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