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如下:

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青岛大学投档,入档考生由青岛大学审核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高者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各省招办按照本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投档,入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高者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与舞蹈学专业

山东省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青岛大学投档,入档考生由青岛大学审核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及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山东省外:各省招办按照本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投档,入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高者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青岛大学投档,入档考生由青岛大学审核录取。考生实测净身高需符合要求,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建议

了解所在省份的录取规则:不同省份的录取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了解具体的投档和录取规则。

关注专业要求:部分专业如音乐学(理论方向)有特定的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需确保自己的成绩符合要求。

准备齐全的材料:在填报志愿时,需准备齐全的相关材料,如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以便在投档和录取过程中能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