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招生委员会的一般步骤如下:
决策机构审议
学院董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招生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和作用。
制定委员会组成
确定招生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设立下属机构
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以协助招生委员会开展工作。
制定工作规则
制定招生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
公布并执行
将招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进行公布,并开始执行相关工作。
决策机构审议
学院董事会决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了招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制定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廖榕就
副主任:陈玉川、邓基泽
委员:丘兆福、廖伊曼、黄虹、李敏、陈泌、张护玺。
设立下属机构
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执行。
制定工作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招生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
公布并执行
将招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进行公布,并开始执行相关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招生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并确保其有效运行。